新闻媒体
探索药械化质量安全吹哨人制度,让“哨声”吹得又清又响!
- Category:行业动态
- Time:2021-11-17 14:44
【概要描述】日前,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吹哨人举报处置工作制度(试行)》,对吹哨人举报的接收、处理、奖励、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鼓励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企业内部人员主动参与监督管理,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。
探索药械化质量安全吹哨人制度,让“哨声”吹得又清又响!
【概要描述】日前,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吹哨人举报处置工作制度(试行)》,对吹哨人举报的接收、处理、奖励、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鼓励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企业内部人员主动参与监督管理,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。
- Category:行业动态
- Time:2021-11-17 14:44
- 访问量:
日前,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吹哨人举报处置工作制度(试行)》,对吹哨人举报的接收、处理、奖励、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鼓励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企业内部人员主动参与监督管理,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。
笔者认为此做法值得借鉴,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隐患,推进社会共治。
近两年,药监部门收到的举报量大幅度上升。以江苏省为例,2018年,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药品投诉举报6112件,受理医疗器械投诉举报2017件,受理化妆品投诉举报2957件,合计11086件;2019年,江苏省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药品投诉举报2540件,受理医疗器械投诉举报1058件,受理化妆品投诉举报13448件,合计17046件,较上年同比增长53.8%。
医药界吹哨人也明显增多。在吉林省药监局公布的2019年投诉举报数据中,来自企业内部人员的举报显著增加,涉及药品进货渠道、销售和存储环境不符合规定等问题。企业内部吹哨人在维护药品质量安全上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鼓励吹哨人举报,可有效促进社会共治。2019年9月,国务院发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,对吹哨人制度建设进行部署。2021年8月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,该办法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办法明确了举报违反食品、药品等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,经查证属实结案后,给予相应奖励,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。在食品药品领域,监管部门加大力度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行为。
吹哨人是揭示本企业(单位)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人员,企业内部知情人士对产品生产流程、隐秘的违法行为非常熟悉,甚至超过了部分执法者和行业专家。在执法力量还难以做到对市场进行全方位、全覆盖、无缝隙监管巡查的现实情况下,内部知情人的举报能有效降低监管成本,增强食药安全监管和治理效果。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